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3项(含本项目在内,以及其他项目包括已列为第一名中标选人、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等情况之一)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投标格式三)]。 3、业绩要求:(略)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5、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投标格式三)。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拒绝投标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主管部门通报或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2)投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之前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被取消项目投标资格,在被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3)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4)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禁止该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5)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