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需提供,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略)
(4)税收缴纳证明:(略)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略)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7)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3、请供应商必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4、所有复印件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均需加盖公章。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