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一般资质: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近(略)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5.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专项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近(略)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略)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近5年内((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至少2个(略)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工程监理业绩。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监理工程师(包括安全总监)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