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PQT(略) [(略)](略)号
经平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期(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平-(略)-5号地 | 平泉市平泉镇南岭村 | (略).(略)(合(略).(略)亩) | 供电用地 | 小于等于0.5 | 小于等于 (略)% | 大于等于(略)% | (略)年 | (略) | (略) |
备注 | 1、建筑高度:(略) 2、本次拍卖标的详细信息以承德强圣房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强圣【(略)】(土)估字第(略)号以及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第6号规划条件为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1月4日至(略)年1月(略)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s:(略)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1月4日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前到承德市双桥区车站路顺诚大厦七楼(略)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公司将在(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在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受让人分二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略)
2、土地开发程度为现状开发程度,涉及出让地块内地上、地下的各种管线、管网的迁移整改事宜,由竞得人按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处理,费用自理。
八、本次拍卖由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承德钦顺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承德日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拍卖公司:(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略)
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略)
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略)
保证金收据开具地点:(略)
保证金退付联系电话:(略)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德钦顺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