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取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现场领取磋商文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取磋商文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领取磋商文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不含磋商截止当月)。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略)年第1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 号)。
2.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略)〕(略)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