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年版)》(桂财采〔(略)〕(略)号)要求,现就隆林各族自治县(略)立方米每小时除砷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项目名称及结算合同价:(略)
(二)采购内容
隆林各族自治县(略)立方米每小时除砷水处理设备采购。
(三)报价方式
按报价最低确定投标人。
(四)质量要求
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设计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略)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营业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投标时将报价函密封盖章寄送到采购单位。
六、公开方式:(略)
七、公告媒体:(略)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略)年1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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