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略)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略)
7.提供法人授权书;
8.提供磋商响应函。
(一)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公告发布媒体:(略)
(三)供应商诚信档案: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办理程序如下:(略)
(四)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