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质条件:(略) 2 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水利行业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与企业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 诚信要求: (1)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略) (2)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略) (3)投标单位须对企业行为作出信用承诺,否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按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 注:(略) 4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取得水利行业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2)水利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3)市政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 2 个。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联合体各方须为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如联合体投标,则双方需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平台要求进行报名参与,如联合体成员单位未登记报名,则按废标处理。 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7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