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海曙区资产资源竞价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段号 | 房产地址 | 面积 | 年租金(元) | 租期 |
一 | 海曙区高桥镇新庄村张家漕路北侧 | 厂房建筑面积(略)平米 | (略)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场地面积(略)平米 |
二、注意事项
1、招租标的现状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场地了解实际情况。成交后若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视为承租人违约,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开设危化品仓储、工业废物处置、建筑(生活)垃圾填埋、渣土泥浆消纳等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
2、合同期内,每年的年租金均为年租金中标价;
3、租金一年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此后的租金在每个支付周期前1个月内支付;
4、履约保证金:(略)
三、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略)
2、实地看样:(略)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
五、交易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略)
收款人:(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到账截止时间:(略)
六、网络竞价程序
1、注册:(略)
2、登录:(略)
3、报名:(略)
4、缴纳交易保证金:(略)
5、报价:(略)
详细操作方法请阅读竞价系统中交易指南/竞买人操作手册
七、网络竞价时间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延时竞价:(略)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凭有关证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到委托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签订《成交确认书》:(略)
九、遵守《交易须知》规定
竞买人须继续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充分理解其内容,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十、联系方式
1、委托人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技术支持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