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福镇(略)年度垃圾清运项目采购
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经齐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岳池县齐福镇(略)年度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预算:(略)
三、项目内容:(略)
1.齐福镇广武路(G(略))路段两旁各村(社区)垃圾房(池)及垃圾分类设施内垃圾;
2.齐福镇仪北路(S(略))路段两旁各村(社区)垃圾房(池)及垃圾分类设施内垃圾;
3.齐福镇场镇至屈家坝村公路主干道两旁各村(社区)垃圾房(池)及垃圾分类设施内垃圾;
4.齐福镇天台村至广武路主干道两旁各村(社区)垃圾房(池)及垃圾分类设施内垃圾;
5.齐福镇场镇垃圾中转站内垃圾;
三、工作要求:
1.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能按时按质完成安排的临时性突击工作任务;
2.该服务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运输车辆由发包方提供专用车辆。车辆日常运行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费、劳务报酬及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管理费、车辆运行费用(含燃油费、保养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年检费、车辆违章处罚款、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应急检查、劳务人员服装、环卫设施设备维护及维修、清扫工具、防暑降温药品费、重大活动实施的突击清运产生的费用、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服务期内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五、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略)
2、具有垃圾运输车辆相应有效的驾驶证。
3.无违法犯罪在处罚期的相关行为、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应当受到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禁止的行为。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请投标人提供下述资料各一套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本人或单位代表执相关证件现场报名。
八、开标时间、地点与方式
3.竞标方式:(略)
九、公告发布形式
本次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支付服务预付款,按季度进行结算服务费。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略)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略)年1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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