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略)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解放大道(略)号丰越大厦(略)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机关及樟树税务所、演陂税务所食堂新鲜食材类食材配送服务 | 食堂所需鲜冻禽畜肉类、鲜蔬等食材配送 | 1年 | (略)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评标方法:(略)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4.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及质疑,请与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质疑函请采用规范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