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万维机场T3航站楼人像卡口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兰州万维机场T3航站楼人像卡口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略)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略)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地点 | 服务周期 |
| 1 | 兰州万维机场T3航站楼人像卡口设备采购 | / | / | 甘肃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完成。 |
1.2.1 采购内容
专项法律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1.2.2 项目规模:(略)
1.2.3 标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划分:(略)
1.2.4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略).(略)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接入交换机1、接入交换机2、汇聚交换机、核心交换机,汇聚平台服务器、数据接入服务器、网关服务器、前置服务器、后置摆渡服务器、网关服务器2、业务服务器1、业务服务器2,多镜头智能高清枪型摄像机、单镜头智能高清枪型摄像机、多镜头智能高清球型摄像机)生产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须提供所响应主要产品(接入交换机1、接入交换机2、汇聚交换机、核心交换机,汇聚平台服务器、数据接入服务器、网关服务器、前置服务器、后置摆渡服务器、网关服务器2、业务服务器1、业务服务器2,多镜头智能高清枪型摄像机、单镜头智能高清枪型摄像机、多镜头智能高清球型摄像机)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注:(略)
2.1.5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接入交换机1、接入交换机2、汇聚交换机、核心交换机),应提供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截图。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官方核查渠道为:(略)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2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2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2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略)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略)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略)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略)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略)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项目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略)
开 户 银 行:(略)
账号:(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