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白中型灌区建设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白中型灌区建设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级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进贤创新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江咨赣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招标规模:
(1)干渠整治工程(略).(略)km,巡查管护路整治8.(略)km。
(2)新建及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略)座,其中:(略)
(3)山塘清淤整治(略)座。
(4)信息化工程:(略)
具体实施计划以招标人施工阶段的实际工作计划为准。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略).(略)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略).(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略).(略)万元,设计费(略).(略)万元。
2.3招标范围:
(1)设计:(略)
(2)采购:(略)
(3)施工:(略)
2.4建设地点:(略)
2.4 标段划分:(略)
2.5 质量要求:(略)
施工质量标准:(略)
2.6 计划工期:(略)
2.6.1设计工期:(略)
2.6.2施工工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拟派)的资格要求:(略)
(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7)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
①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其他要求:(略)
(9)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以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之日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可以含开标当月社保,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无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无效。
((略))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略))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略))信誉要求:(略)
②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及其职称证号、专职安全员姓名及证书编号及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投标人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昌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略)
7.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7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略)〕(略)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8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严格按照赣人社规[(略)]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赣人社规[(略)]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9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略)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人承诺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更换(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除外);确需变更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7.(略)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7.(略)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并提供网页截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 督单 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