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GDCG-(略)-(略) | 安阳市第五中学智慧校园整体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 (略) | (略) | 否 | 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作内容:(略)
5.2、项目服务期:(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资格人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公司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如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在提交的相关资格和符合性要求中可提供总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3.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评委进行文件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报名资料:(略)
注:(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豫财购〔(略)〕(略)号和安财购〔(略)〕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