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恒山区矸石山堆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二期)
澄清公告(第1次)
致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有所更改,请投标人及时重新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以交易平台答疑澄清附件中Excel版招标清单为准,投标人应按该版本清单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进行投标报价;交易平台中hljzbx版招标清单仅作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系统操作使用,并非实际招标清单。
2.原招标公告中约定的开、竣工日期不作调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不变。
3.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略)年2月(略)日9时(略)分。
本澄清内容为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澄清内容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以本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