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略) 2、租赁期间不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3、本次招租房产部分处于租赁中状态,租赁期到(略)年(略)月(略)日,请各意向承租方仔细勘验现场。本次项目出租标的租期为2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1年租金底价,最终价格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此次出租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成交后不因出租房产面积误差调整租金。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7、本次出租项目部分标的承租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具体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1)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或会员单位)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2)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略) 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项目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出租方从原合同到期之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原承租方收取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的由原租户直接向出租方支付),原承租方延迟退房超过(略)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对其造成的损失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