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略)注:(略)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评标入围方式。方法二:(略)(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略)家(含(略)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略)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略)%、(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略)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略)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略)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为无效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方法三:(略)(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略)家(含(略)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略)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 、(略)%、(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略)家和平均值以下(略)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合计数量(略)家。报价等于平均值的投标人也入围(报价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无效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4)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 款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略)分施工组织设计:(略)(略)分项目负责人业绩:2 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略)√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2.投标报价得分((略)分) 评标基准值计算,参数设置如下: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略)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方法二:(略)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K1 值、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略)%;K1 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K2 为(略)%,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略)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满分(略)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分,每高 1%扣 1.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略)分,暗标)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施工组织设计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4)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4篇幅,总页数不得超过(略)页(单面为1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5)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总体概述:(略) | 0.7-1 |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得0.7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需符合本项目的区位特征及周边环境等,符合项目施工要求 | 0.7-1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的,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4 | 制定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5 | 制定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1.4-2 | 制定了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得1.4分;全面、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6 | 制定合理的设备调试方案且切实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 | 1.4-2 | 制定了合理的设备调试方案和应用计划,得1.4分;切实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7 | 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质量保证计划和各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8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得 0.7分;安全措施及扬尘防治措施齐全,环境卫生管理及标准化管理到位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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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2分) | 自(略)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暖通工程施工或含有暖通内容的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施工内容需包含暖通工程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分。(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如提供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文件的须同时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如提供竣工验收证明的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验收日期为准。(3)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暖通工程不予认可,如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暖通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4)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定该项目中暖通部分的业绩。(5)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项目负责人名字及规模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其单位公章。(6)公共建筑是指:(略) |
2.3.3(4) | 投标报价合理性(满分1分) |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略)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评标价的1%以上的,有一项扣0.(略)分,最多扣1分。说明:(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