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民族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教学楼维修工程由北方民族大学以北方民族大学关于预启动(略)年设计艺术学院教学楼维修工程项目的通知(民大发〔(略)〕(略)号)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民族大学,建设资金来源校内预算,招标人为北方民族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2.5标段划分:(略)
北方民族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教学楼维修工程施工一标段:(略)
北方民族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教学楼维修工程施工二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并具有相关的业绩。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招标代理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略)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北方民族大学官网”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略)
联系电话:(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