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略)
受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象山县旧城区改造建设有限公司、象山县顺元置业有限公司、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定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略)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 | 标的物坐落 | 租赁面积 约(㎡) | 租期期限 (租期) | 免租期 时长 | 起拍价 (元/首年) | 拍卖保证金(元) |
1 | 山水人家丹河东路(略)-(略)号 | (略).(略) | 至(略)年4月(略)日 | 无 | (略) | (略) |
2 | 象山商城天安路(略)-(略)号3-5层 | (略).9 | 8年 | 3个月 | (略) | (略) |
3 | 奥林公馆7-(略)室、7-(略)室 | (略).(略) | 3年 | 2个月 | (略) | (略) |
4 | 丹桂花园丰饶路(略)号 | (略).(略) | 至(略)年8月(略)日 | 无 | (略) | (略) |
5 | 欢乐家园宝海路(略)、(略)号 | (略).(略) | 至(略)年8月(略)日 | 无 | (略) | (略) |
二、注意事项:
1、租赁房屋不得经营餐饮、易燃易爆及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租赁房屋经营用途须符合委托人以及当地规划、卫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
2、拍卖成交后,标的2租金第三年起每三年递增2%,标的5租金第三年起每年递增2%;标的2承租户享有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标的3承租户享有2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如原租户租赁则无免租期,详见拍卖公告清单。租赁标的成交后承租人预付一年物业费。
3、经确认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4、标的2须企业报名参加拍卖。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略)
四、报名登记地点:(略)
标的看样地点:(略)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略)年2月(略)日(略)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略)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略)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略)
九、联系电话:(略)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址:
https:(略)
十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宁波简诚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