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楼兰(略)万千瓦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楼兰(略)万千瓦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疆清洁能源分公司(待项目公司设立后,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成果全部移交至项目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规 模:(略)
2.3 标段划分:(略)
2.4 服务地点:(略)
2.5 服 务 期:(略)
2.6 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略)
①持有自治区(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星级及以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能力评价确认书》;
②持有气候可行性论证领域2A级及以上《机构信用等级证书》;
③持有二级及以上《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等级证书》。
(注:(略)
(2)业绩要求:(略)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业绩合同扫描件,内容应涵盖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及合同签署页。若材料不全,该业绩视为无效。
②同时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若未能提供,该业绩同样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