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略)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及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学院结合实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略)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调剂(第一轮)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专业名额与考核比例
调剂专业代码 | 调剂专业名称 | 调剂研究方向代码 | 调剂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生计划 | 调剂比例 |
(略) | 神经生物学 | (略) | 阿尔茨海默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及防治 | 贺桂琼 | 1 | 1:(略) |
(略) | 神经生物学 | (略) | 青少年抑郁症的聚焦超声治疗探索 | 王超 | 1 |
(略)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略) | 微丝骨架与细胞衰老 | 张春冬 | 1 | 1:(略) |
(略)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略) | MAPK/mTOR通路调控粘膜免疫、炎症、肿瘤、代谢与衰老的机制与临床应用 | 苏冰 | 1 |
(略)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略) | 组织胚胎学:(略) | 唐勇 | 1 | 1:(略) |
(略) | 免疫学 | (略) | 炎症与肿瘤免疫 | 李华兵 | 1 | 1:(略) |
(略) | 肿瘤免疫的造血调控 | 朱波 | 1 |
(略) | 细胞代谢调控T细胞功能与分化的分子机制 | 徐伟 | 2 |
(略) | 炎症性疾病病理过程的分子细胞学基础 | 韩家淮 | 2 |
二、申请程序
(一)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按规定申请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阶段未被申请专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
2.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3.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
4.同一学院、同一一级学科内优先调剂。
(二)调剂程序
1.申请时间:(略)
2.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向调剂学院提出调剂申请,原则上每一轮仅能申请一个调剂志愿。
3.调剂考试须重新参加考核,考核要求同第“四”条。
(三)提交报名材料
第一类材料:(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略)
应届生:(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略)
应届生:(略)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略)
注:(略)
(7)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8)《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9)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略))《重庆医科大学(略)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略))《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导师知情书》(签名处须考生手写签名)。
第二类材料:(略)
第三类材料:(略)
第四类材料:(略)
(四)资格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聘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制定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进行排序,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月(略)日9:(略) | 所有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重新注册报名,完善报考信息、重新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及导师,并重新上传考核材料,批次注意选择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第一轮调剂,切勿选择错误 | |
1月(略)日前 | 考生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 |
2月1日前 | 完成第一轮调剂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 |
2月2日前 | 考核结果公示,考生提交拟录取确认书 | |
四、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略)
(二)报到
考生须于考核当天正式开始前到学院完成报到、资格复审,所有考生须携带提交材料的原件到袁家岗校区北楼B(略)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并签字确认。(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及时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联系电话:(略)
(三)考核形式、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线下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略)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略)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略)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略)
(四)应急流程
1.考生因不可抗力导致行程延误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或参与复试,按以下流程处理:
(1)立即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
(2)学院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所在专业复试前仍无法正常参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长(略)小时,超过(略)小时的情况则请示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处理。
2.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考核中断,由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对其再次进行综合考核。
注意:(略)
五、拟录取
(一)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略)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科研业绩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考生科研业绩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英语水平考核成绩
2.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3.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四)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拟录取考生于(略)年2月(略)日前(包括2月(略)日)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略)年2月(略)日后放弃拟录取的考生不再递补,产生的缺额计划于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完成。
(五)确认拟录取
若出现报考某一导师的拟录取考生数大于该导师的招生计划数,导师须按照拟录取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认。未被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需在本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不服从学院安排导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方向)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略)
六、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严肃考风考纪
博士生考核工作是博士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诚信应考。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内容泄露或传播。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实时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如对我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基础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
基础医学院咨询电话:(略)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略)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略)
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