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考试中心阅卷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略)
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总体要求”。
预估实考考生数量:(略)
本项目预算为:(略)
总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文件,或单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服务地点:(略)
备注:(略)
总体要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
(1)鼓励节能政策:(略)
(2)鼓励环保政策:(略)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略)
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略)%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仅限于接受联合体参与的项目,接受分包的项目)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
(5)根据财库[(略)](略)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信息(支付文件款、保证金等):
收款户名:(略)
收款账号:(略)
收款银行:(略)
行 号:(略)
备注:(略)
2,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须从供应商/投标人的公司账户汇出(供应商为自然人除外),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
3,以电汇方式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请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及用途。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邮箱:(略)
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