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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略))粤(略)执(略)号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并经法院确认(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略)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除展唐助拍之外,本院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协拍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协拍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略)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出。
七、特别说明:
1.本院无法保证标的物屏幕及机身内部使用功能是否完好,不保证手机流畅程度、耐电程度,无法保证是否能正常使用以及无其他隐形瑕疵,以实物交付为准。本公告提供的调查表和图片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2.标的物为刑事扣押财产,本院不提供密码、ID码等,若因有密码无法正常使用,由买受人自理。
3.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存储数据材料、原机主相关隐私等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并且必须及时对标的物进行删除、格式化或刷机处理,因未及时删除相关信息或泄露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标的物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存放期间的自然贬值,法院不返还相应价款。
5.标的物原可能存在的拖欠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
6.本院不负责邮寄,需买受人自取,如以不愿自取为由而悔拍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
7.其他未尽说明问题,最终以本院的解释为准。
8.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9.竞买人参与竞买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须知,竞买成交即视为对本公告、须知无异议。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