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作为本项目征集人,现对河北省(略)年度办公软件(流式)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二、征集人信息
(一)征集人名称:(略)
(二)地址:(略)
(三)联系人:(略)
(四)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需求:(略)
包1:(略)
包2:(略)
包3:(略)
包4:(略)
包5:(略)
功能描述:(略)
服务内容及要求:(略)
(四)适用框架协议的范围:(略)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框架协议到期后,如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工作尚未完成,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之日为止。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略)
3.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供应商用多款产品响应一个采购包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4.供应商申请响应的产品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
5.无争议知识产权:(略)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略)
六、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材料(见附件申请文件)
(一)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响应函》。
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产品在售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或网上订单截图或其他销售证明材料)、非专供政府采购产品承诺函(生产厂家或响应供应商提供)。
3.供应商应提供无争议知识产权软件厂商承诺函及所投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声明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资格审查方法:(略)
资格审查标准:(略)
八、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支持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入围资格或解除协议关系: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一、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市场主体注册:(略)
(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略)
(三)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持自身数字证书或省主体账号密码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框架协议采购系统(https:(略)
(四)申请文件见附件。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否。本项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与入围供应商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可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情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五、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十六、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十七、采购合同文本
见附件。
十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无。
十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入围供应商可以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见附件),代理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
2.每家入围供应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委托的代理商数量不得超过(略)家,框架协议执行期第7个月可对代理商和商品信息调整一次。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