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1号机AB侧凝汽器管束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1号机AB侧凝汽器管束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1号机AB侧凝汽器管束更换项目,投标方负责入厂携带专业拆装工具现场拆卸和安装1号机AB侧凝汽器管束。拆除妨碍管束抽出的内部构件,如挡汽(气)板、喷淋装置、支撑杆件等。清理管板孔周围的污垢、旧密封材料等。旧管拆除、管板及管孔清理、新换热管供应、新管安装(含胀接/焊接)、安装质量检测、整体密封性试验、试运行。同时包含影响现场施工的管道和墙体拆除及恢复工作,部分墙体承担着设备承重或防护功能,拆除过程中不仅需精准识别并避开对其他运行系统有牵连的管线,还需应对高空作业、介质残留、结构稳定性等多重风险。采用机械或液压等无损拆除工艺拆除旧管,严禁使用火焰切割、暴力敲击等可能损伤管板、管孔及凝汽器壳体的方式;拆除过程中须采取防异物落入凝汽器内部的防护措施,旧管拆除后及时清理管板表面及管孔内的腐蚀产物、焊渣、杂物等,确保管孔内壁光滑无划痕、无变形,尺寸精度符合新管、管板及管孔清理与检测:(略)
规模:(略)
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略)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略)MW及以上火电机组凝汽器管束安装或凝汽器换管束更换的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出相关机组容量及凝汽器管束的相关要求,如未体现,须提供业主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