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要求或者具备下列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单位具备:(略)
②施工单位具备:(略)
注:(略)
b.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c.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均认可。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略)
说明:(略)
园林专业:(略)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略)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
(4)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略)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