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安防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略)号3A楼(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本项目不采用进口产品。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略)%的中小企业份额,投标人若非中小企业则需将≥(略)%份额合法分包给中小企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后附《预留份额承诺书》(格式自拟),确保预留份额合规分配,若无《预留份额承诺书》(格式自拟),将作无效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