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花园路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花园路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花园路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花园路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协助甲方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等相关事宜,提供盖章承诺函;
3.具有至少1个自(略)年1月1日(含)至今签订或开始履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开始履行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日均(略)人及以上的服务项目业绩(不包含配餐服务业绩),且未发生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客户盖章认可的履约情况证明(详见附件1)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与履约情况证明中“用餐人数”不一致时,以合同中写明的用餐人数为准;
4.自(略)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代理公司自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略)
5.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略)年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份至今投标人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略)和(略)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略)
(略).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投标截止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天津市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略).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
(1)具体流程为:(略)
(2)将文件费(略)元/本,电汇至以下账户。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备注:(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递交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最高限价
年外包费用含税最高限价(略).(略)万元/年。
2.计划服务期
项目服务期限不超过两年,合同按年签订,首年合同期满,经评估服务质量合格,可续签一年,计划自(略)年4月1日起(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2)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相同(如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且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注意事项:(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