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过热器备件管屏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过热器备件管屏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过热器备件管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略)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1、2号锅炉分别于(略)年(略)月和(略)年(略)月正式投入运行。运行至今,锅炉末级过热器高温段奥氏体不锈钢管(SA-(略)TP(略)H)氧化皮大量生成,影响了长春热电的安全性、经济效益和调峰灵活性。调研同等容量机组运行状况发现,投产数年后高温受热面(SA-(略)TP(略)H材质)都不同程度地出现氧化皮,影响了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计划将末级过热器管屏材质升级改造为SA-(略)S(略)(喷丸),可以有效地缓解末级过热器氧化皮的出现,降低因氧化皮脱落爆管的几率和停机检修的次数,降低检修或停机带来的损失,提高机组运行的可靠性,项目的实施具有示范效果。
2.3 建设工期:(略)
2.4 标段划分:(略)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略)
名 称
规 格
材 质
数量
要求
过热器备件管屏F(略)FSH(略)L(略)
过热器备件管屏F(略)FSH(略)L(略)
Φ(略)×9.5/Φ(略)×(略)/
Φ(略).5×8.5/Φ(略).5×9.5
SA-(略)S(略)(喷丸)
(略)屏
整屏组装供货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6 交货地点:(略)
2.7 交货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略)
3.2.2业绩要求:(略)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