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分公司(略)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的委托,对彭山区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述:(略)
四、采购内容:(略)
五、项目预算:(略)
注:(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影印件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7.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略)年2月3日至(略)年2月5日,每日上午9:(略)
2.地点:(略)
3.领取方式:(略)
获取公开询比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略)
2.递交截止时间:(略)
3.递交地点:(略)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5.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应包含响应文件Word文档可编辑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
注:(略)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询比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询比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