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5号楼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改造5号病房楼等病房并将部分四人及以上多人间改为二、三人间,改造卫生间及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医用气体等系统。(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项目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5号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等委属(管)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国卫规划函[(略)](略)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5号楼改造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建设规模:(略)
2.4 建设地点:(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 质量标准:(略)
2.7 项目总投资:(略)
2.8最高投标限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项目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略)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中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类)。项目管理机构全体成员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略)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还应提供返聘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证明与投标人的工作关系。
3.5近年(竣工日期在 (略)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略)
3.6投标人近三年((略)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略)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略)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3日8时(略)分至(略)年2月9日(略)时(略)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略)
4.2 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办理 CA。
(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略)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略)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5.4 投标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 (略)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出现《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略))(略)号文件第十五条第一款所列异常投标情形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