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西街小学现有教职工(略)人,学生(略)人。附属幼儿园教师(略)人,幼儿(略)人。通过招标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厨艺精湛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为广大师生提供早、中餐及日常管理服务。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用餐。
★二、日常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布局,如对建筑物进行施工或改造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施工。服务范围为教师2餐、学生1餐,幼儿2餐一点,所有食材由学校采购后提供,按学校要求加工。
2.投标人经营的食堂在招标人监督和管理下提供餐饮管理,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提供合理的营养配餐,吸引师生自愿就餐,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学生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师生用餐需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食品卫生安全、操作流程及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进行监管。投标人不得转包、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不得经营规定范围以外的业务,不得擅自停业。
4.投标人负责食堂的保洁、餐具洗消消杀等日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具有断水、断电等意外情况下的备餐能力,从生产加工到运送至现场吃上饭,不超过2小时。
6.投标人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略)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略)克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7.师生用餐人数变化:(略)
9.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略).投标人负责管理食堂的所有操作流程,严把食品安全关键点,采购、加工、制作、烹饪、洗消等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负责将可口、安全、营养的配餐提供给师生。投标人需派专人负责和招标人沟通联系,例如:(略)
(略).投标人负责师生食品安全、餐具及各种食堂用具使用过程中安全保障,因为投标人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三、其他服务要求
1、投标人要足额配置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所有员工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员工工资,保险和福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 1 | 经理兼食品安全总监 | 1 |
| 2 | 面点师兼服务员 | 1 |
| 3 | 厨师长兼营养师 | 1 |
| 4 | 厨师 | 1 |
| 5 | 服务员 | (略) |
| 6 | 库管兼食品安全员 | 1 |
| 合计 | (略) |
(1)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所有员工要经过培训后上岗。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厨师需具备《厨师证》。厨师长兼营养师应同时具备《厨师证》和《营养师证》。
②食堂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爱岗敬业精神。政治品德无问题,形象好,有专业岗位经验,业务熟练,服务态度好,无精神异常或者偏激行为,并提供无犯罪证明。
③经理兼食品安全总监1人,要有至少两年以上食堂管理经验。
④面点师首次进场需提供《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熟练掌握馒头、花卷、馄饨、饺子等技能,保证面食口感和品质。
3.环境卫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的食堂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加工区域、师生就餐环境的卫生、整洁。
4.有专人设计菜单,提前一周交学校审批,菜单的设计要满足学校师生的特点及要求,保证每周餐品不重样,品种多样化。两荤两素,荤素搭配要合理,健康,营养均衡。
5.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
6.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上级部门及食品卫生监管等部门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做好明厨亮灶等各种记录、纪实、档案材料的填写工作等。
7.中标单位要积极执行政府和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中标人配合招标人负责食材检验等相关工作。
8.中标单位需对每天学校食堂食材的供货和消耗情况、学校师生吃饭人数进行记录供校方审核。
9.根据师生就餐人数,调整工作人员数量。
★四、商务条款
★1、履约期限:(略)
★2、履约地点:(略)
★3、付款方式及条件:(略)
★4、验收标准:(略)
验收程序:(略)
验收报告:(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光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两种形式内容、格式一致性(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需同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签字、盖章,单独密封提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