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对屏山县***采购警用装备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资金来源:(略)
项目最高限价:(略)
履约时间:(略)
付款方式:(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包含本项目达到完成交付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一)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略)
(二)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略)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询价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略)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略)
六、询价程序
1.报价文件的提交
询价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现场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邮寄方式递交、逾期提交和未密封的响应文件,询价小组应予拒收。
2.资格性审查
询价小组分别对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小于3家的,本次询价活动终止。
3.成交原则
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全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相同,则由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抽签决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八、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屏山县门户网站和电话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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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