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谷阳镇谷阳城居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坐落在谷阳城居委会方前路南,黄元南路西侧谷阳城居委会停车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租赁物概况
租赁物位于固镇县谷阳镇谷阳城居委会辖区,产权隶属于谷阳镇谷阳城居委会,此次出租谷阳城居委会停车场面积约(略)亩、另有各类附属设施(监控收费系统、道闸、电脑、岗亭、监控)等。
二、招租起租价及保证金
1.招租起租价:(略)
2.招租保证金:(略)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三、招租年限及招租方式
招租年限:(略)
招租方式:(略)
四、报名时间:(略)
五、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企业资格。
2.招租人将现场对竞租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人报名时,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法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七、承租要求:
1.承租人使用停车场场地、设施设备期间,必须服从固镇县谷阳镇人民政府和谷阳城居委会的管理,不得随意更改停车场场地使用用途,不得改变场地设备、周边环境及相关设施、不得进行破坏性建设。场地内一切设施损毁,由承租人自行修复或照价赔偿。
2.承租期内水、电、宽带、垃圾清理、日常维护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约定使用,是该租赁停车场的实际管理人,租赁场地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包括水电,意外情况、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消防安全事故及在车辆碰撞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
3.实行租赁保证金制度。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转入承租保证金肆仟伍佰元人民币(¥:(略)
4.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需对该停车场进行整修、增加设施设备,必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且招租人不予任何补偿,承租人整修不得改变场地用途。承租期满后,承租人不得自行拆除。
5.承租期间,若遇政府征用或施工、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赁方无条件搬出,招租人对承租人承租期间的装修、装饰不予补偿。
6.竞租者取得使用权后七天之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按合同约定办理。
7.竟租者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8.如果多人报名,价高者得。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固镇县谷阳镇谷阳城居委会经济联合社
(略)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