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标单位:(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概况:(略)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控制价为5.(略)万元人民币。报价不得高于5.(略)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或室内装修等资质。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价需提供的材料及顺序
1.报价函。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5.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证据截图
6.提供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7.提供企业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信息或承诺函。
8.业绩要求提供三年来不少于2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略)
2.地点:(略)
3.提交方式:(略)
4.提交报价材料要求全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报价文件按公告第六点(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要有目录、页码,封面需注明:(略)
5.报价文件份数:(略)
6.报价文件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杜绝恶意报价。
八、选择办法
1.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审核,资格条件符合所有报价单位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以报价与基准价偏离值最接近的为中标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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