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林州市税务局(略)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略)B层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略)
2.实施时间:(略)
3.实施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ndFragmentEndFragmentEndFragment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林州市官网》同时发布。
3.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及方式: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略)】(略)号)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