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交易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半年租金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保证金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本项目租期不超过5年,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最终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租金、押金等全部款项的,出租方将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年租金成交价的万分之五/日计收违约金。首期半年租金支付通过中心结算,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押金)交易双方自行结算。承租押金为年租金成交价的1个月租金。 2、安全事项约定。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人需为承租资产购买保险。承租资产发生的或被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负责及承担。 3、交易双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办理标的相关资料移交。如出租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限移交出租的标的,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租金,且承租方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标的资产现状交付,交付后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承担全部改造装修费用,装修方案应当事先向出租方备案。 4、对承租房产的使用(经营)要求:(略) 5、承租房产的维修改善要求:(略) 6、转租的要求:(略) 7、税费的负担:(略) 8、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略) 9、到期交付。租赁期满或租约提前终止时,经出租方验收同意后,承租人可按照装修后现状交付出租方。 (略)、解约条款。租赁期内,双方均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约定自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腾退。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因资产出售需要,提前解约的,优先带租约出售,由受让方承接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出租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方提前解约的:(略) (略)、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略)、房产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同时出租方保留根据自身需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房产的权利,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上述情形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房产,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当年已缴纳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