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二、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名称:(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项目内容:(略)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确定。
五、应选人资格要求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在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且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项目相应的招标代理能力。
3、企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记录。
六、应选文件的递交
1、代理机构于(略)年2月4日至(略)年2月6日(略):(略)
2、请报名登记后的代理机构根据评审内容自行制作相应资料三套,于(略)年2月(略)日9:(略)
七、比选办法
比选内容包括比选申请人注册地或分公司在郴州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公司人员规模、近两年业绩和奖项、代理方案、保证措施等内容,综合评选代理机构为采购人进行后续服务(具体详见综合评分表)。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2、附件商务部分评审表((略)分).docx
3、附件技术部分评审表((略)分).docx
4、附件比选投标报价评分((略)分).docx
资兴市财政局
(略)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