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标的是龙门县金叶综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车辆,共壹辆,车辆类型:(略)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价人:(略) (二)竞买保证金:(略)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0.(略) 万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二)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货款并与转让方签订《龙门县金叶综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车辆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未按时签订《转让合同》和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货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四)交易保证金约定: 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略) 四、资产交接及双方责任 (一)竞得人可联系龙门县金叶综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领取竞得车辆。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二)竞得人应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提货完毕,推迟提货时间必须征得龙门县金叶综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同意。 (三)资产转让中涉及的相关费用。转让费承担:(略) (四)我司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竞得人须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略)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和交接手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转移给竞得人,即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竞得人承担标的物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若竞得人不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风险视同转移。 (特别提示:(略) 龙门县金叶综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略)年1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