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来宾市人民医院用耗材及试剂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略)年2月6日(略)点(略)分前(北京时间)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
我院拟对医用耗材及试剂供应商进行院内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略)
服务期:(略)
五、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且合法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必须是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标目录中的配送企业,遴选品种的中选价格必须能在广西招采子系统平台上执行线上采购,对非医疗器械管理的耗材不作此要求。
(三)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中关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相关证明。其中,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免予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的情形除外,符合特定情形的需提交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纸质扫描件。
1.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证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2.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四)需提供所供应货物的授权证明材料。
(五)参加本次遴选前三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平台集中采购严重违纪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供应商(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不允许进行转包和分包。
(七)提供参与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年报。
六、报名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清晰地反映企业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代理人联系方式:(略)
七、报名时间及获取遴选文件:
报名时间:(略)
报名方式:(略)
获取遴选文件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遴选时间和地点:
1.遴选时间:(略)
2.地点:(略)
3.参加人员:(略)
4.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
5.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
6.联系人:(略)
7.联系电话:(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来宾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略)
十、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在参与我院的采购活动时,若出现以下任一行为,将被列入我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参与我院的采购活动。
1.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以骗取中标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方式诋毁或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评审(遴选)小组现场认定或过后发现的恶意围标或串标行为;
4.向医院采购活动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资格预审合格且已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其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的;
6.已响应参与医院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启动后擅自撤销或撤回响应文件,从而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标书信息及需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接受劝阻的;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参与竞争,且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评审(遴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略).在采购活动中无事实依据或恶意提出质疑、投诉的,或投诉、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略).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来宾市人民医院
(略)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