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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粉色OPPOA(略)s手机部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案号:(略)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物为法院查封财产,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看样、咨询、购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只在本网站公开刊登相应拍卖信息,如有中介介入与本院无关。在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刊登、销售、转移、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违法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妨碍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标的物所在地的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标的物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因不具备购买资格购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如本次拍卖的标的物需由买受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自行办理房屋测绘事宜的,有关测绘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6、未经过统一安排,自行上门看样的咨询人,此过程中出现意外或与人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及身体伤害的后果自行承担。
一、拍卖标的物名称:
粉色OPPOA(略)s手机一部(不清楚能否正常使用,四个角有不同程度的掉漆磕碰)。
认定价:(略)
起拍价:(略)
保证金:(略)
增加幅度:(略)
二、拍卖标的物描述: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2、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瑕疵说明:
1.标的物均为刑事罚没物品,有不同程度的划痕、有使用痕迹,部分手机原系统登录账户无法退出,无法接受者慎拍;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仅为手机不含充电头、充电线、耳机等其他附属物;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以实物为准,本院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和能否正常使用等不予保证有意者请亲自看样,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物的充电后能否开机,解锁等问题本院概不负责。
4、本拍品不支持邮寄交付,只支持现场交付。不能接受者请慎参拍。
5、本院只对本标的物的现状交付,未能看样购买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做任何瑕疵担保。
三、咨询、展示看样:
本院已委托:(略)
四、拍卖余款方式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略)
收款账号:(略)
五、拍卖成交拍卖余款缴纳日期:(略)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标的物瑕疵说明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标的物仅限买受人以自提方式提取,相关法律手续需买受人自行到法院办理。
八、特别提醒
本拍卖公告所作的标的物瑕疵说明、特别声明,以及标的物的部分图片,仅为竞买人提供竞买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本人的竞买需求,自行调查了解和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内在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拍卖成交后以管理人移交时标的物的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其竞买行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权证或过户等相关权属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略)
过户、办证事宜由“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