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全面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保障药品质量并规范购销秩序,结合清廉医院建设要求及我院实际药品使用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经济实力雄厚、经营范围齐全、配送供应能力强、信用无不良记录的药品配送企业5家作为医院增补药品配送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遴选出药品配备齐全、质量信誉好、廉洁经营、配送能力强、配送到货率高的企业,实现药品品种齐全、质量安全、价格合理、供应稳定的目标。
二、遴选方式
通过医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与材料递交,后续按规定流程开展遴选工作。
三、遴选范围
负责我院所有计划采购的非集采药品,涵盖西药(含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中成药。
备注:(略)
四、参与遴选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且已取得全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
(二)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资质证照,所有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三)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专门机构认定存在药品质量问题,且无重大违纪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具备与配送药品规模、品类相匹配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执业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等专业团队;拥有完整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必须取得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经营品种需满足我院非集采药品采购需求。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与已经入选的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七)严格执行国家“两票制”要求,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1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院开1次发票,可提供完整的票据追溯链条。
(八)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遴选,仅限单一法人企业报名。
(九)本次遴选不设中小企业专项通道,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评审过程中不针对企业规模设置额外加分或减分项。
(十)交货地点:(略)
五、药品配送企业服务要求
(一)质量保障
1.保证所配送药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均为正规渠道采购,包装完好、无破损、无过期;
2.对第二类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实行“专人、专车、专管”,冷链药品运输过程中温度记录需随货同行,确保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3.建立药品质量问题闭环处理机制:(略)
4.配合医院完成药品追溯管理,药品追溯码需与货票同步。医药公司接受订单后,在药品送货前完成追溯码上传至“码上放心”平台,确保医院可实时查询追溯信息。
(二)配送时效与准确度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略)
2.急救、急用药品:
急(抢)救药品:(略)
急用药品:(略)
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药品:(略)
3.严格按照医院下发的《药品采购计划单》配送,做到“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完全匹配,配送差错率(错发、漏发次数/总配送次数)不高于0.1%;
4.所有药品需实现“货票同行”,发票信息(发票号、金额、税率等)与药品实物、订单信息一致。
(三)价格与付款配合
1.若采购平台药品价格变动,需在价格变动通知发布后2小时内告知医院,并协助医院完成系统价格更新、订单调整等工作,确保当日内处置完毕;
2.配合医院的付款约定。
3.对可以进行二次议价的药品配送商选择,配送价格作为主要参考指标。
(四)服务承诺
需自主提供《药品配送服务承诺方案》,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略)
六、遴选流程
1.发布公告:(略)
2.材料递交:(略)
需递交的材料包括:(略)
申报企业提供材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略)
3.评审:(略)
召开评审会议:(略)
评分与排名:(略)
4.公示与审定:
拟中选企业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与申诉;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核查,出具异议处理意见;
公示无异议的,将拟中选企业名单提交医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审定。
5.合同签订:
审定通过后,医院组织拟中选企业开展医药购销廉洁警示教育;
企业需在7个工作日内与医院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购销廉洁协议》和《药品购销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拟中选企业放弃,医院可按终评得分排名依次递补已通过“公示与审定”的企业;
《药品购销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总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
6.合同终止情形:
企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存在违反行风的违规违纪行为,被注销经营资质的;
存在行贿、受贿等廉洁问题被通报的;
未按集采、挂网中标价格配送药品,或擅自提高药品价格的;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医院可随时取消合同,且该企业2年内不得申请参与我院药品配送遴选。
七、不接受报名情形
(一)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被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主管部门或同级监管部门禁止参与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关键资质证照被主管(执法)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平台集中采购严重违纪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五)近3年内参与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时,因材料作假、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的。
八、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企业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或邮寄与遴选要求对应的纸质材料至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西药剂部。
九、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及递交纸质材料时间:(略)
(二)纸质材料邮寄地址:(略)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略)
十、其他事项
(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和省、市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省、市级政策进行调整。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企业参与遴选过程中产生的交通、材料制作等费用自行承担;
(三)医院对企业递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遴选工作;
(四)本公告由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西药剂部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联系联系人咨询。
|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 |
序号 | 遴选条件 | 符合条件打√ , 否则打× |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原件备查)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1)企业法人证书(2)“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 ”查询结果截图(3)《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略)年度的财务报表,如(略)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启前1个月的财务报表。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出具上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近6个月连续 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以下平台的查询记录截图: (1)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2)“信用中国”网站 (3)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 (4)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2 | 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中药饮片除外 | | 附佐证材料 |
3 | 配送西药、中成药企业必须具有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 | 附佐证材料 |
4 | 药品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 | 医疗机构人员审核 |
5 | 药品配送企业服务承诺 | 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书 | | 提供详细服务承诺,加盖企业公章 |
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完成率、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 |
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 | |
其他自主服务承诺方案 | |
医疗机构复核结果 | 该配送企业是否能参与遴选:(略) |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细则 | 分值 | 评分 |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评分项顺序装订,原件备查) |
1.供货能力((略)分) | 1.1可配送药品 品种数 (5分) | <本院在用药品品种数量×(略)% | 1 | | (1)以本院基本用药的品种数量为依据,按不同占比进行阶梯打分;(2)提供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招采管理系统“药品交易”模块可配送药品品种、规格的数量作为证明材料。 (3)有意向的企业可与公告联系人张磊((略)-(略))取得联系,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即可获取本院在用药品清单。 |
本院在用药品品种数量×((略)%~(略)%) | 2 | |
本院在用药品品种数量×((略)%~(略)%) | 3 | |
本院在用药品品种数量×((略)%~(略)%) | 4 | |
≥本院在用药品品种数量×(略)% | 5 | |
1.2国谈药品配备 (5分) | 国谈品种(略)种以下 | 1 | | 提供可配送国谈药品采购目录 (医院在网上查配送权) |
国谈品种(略)-(略)种 | 3 | |
国谈品种(略)种以上 | 5 | |
1.3集采药品配备 (5分) | 集采品种(略)种以下 | 1 | | 提供可配送集采目录 (医院在网上查配送权) |
集采品种(略)-(略)种 | 3 | |
集采品种(略)种以上 | 5 | |
1.4经营 范围 (5分) | 经营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得3分,每少一项扣0.5分 | 3 | | 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企业除上述经营范围外,同时还经营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剂,得2分,每少一项扣0.5分 | 2 | |
2.配送服务 能力((略)分) | 2.1仓储 面积 (5分) | 常温及阴凉库总面积:(略)2,得1分;每超(略)m2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 3 | | (1)属于自有储存运输:(略) |
冷库面积:(略)3,得1分;每增加(略)m3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 2 |
2.2仓储 地点 (5分) | 内蒙古自治区外 | 1 | |
非医疗机构所在地范围的内蒙古自治区内 | 3 | |
医疗机构所在地市范围内 | 5 | |
2.3运输 车辆配备((略)分) | 普通运输车辆(2辆运输车,得1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不超过7分) | 7 | | (1)自有车辆或委托运输,需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相关有效证明。(2)冷藏车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验证报告(提交验证综述即可)。 |
冷链运输车辆(1辆冷链运输车,得1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 3 | |
2.4仓储 现代化水平(3分) | 具备自动运送系统(1分),具备电子标签自动分拣系统(1分),采用自动化的货物存储和检索系统(1分),得3分 | 3 | | 企业所在地药监局现场检查确认证明 |
2.5药品管理信息化(5分) | 实现药品购进、储存、出库、配送等全过程实时追溯系统,得4分,每少一项过程监控扣1分 | 4 | | 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各信息系统板块界面截图),盖企业公章 |
实现发票电子化,得1分 | 1 | |
2.6应急保障能力 (2分) | 具备药品战略物资储备单位,得2分 | 2 | | 提供战略储备证明 |
2.7配送服务覆盖范围 (5分) | 配送通辽市医疗机构情况:(略) | 5 | | 提供合作医疗机构的购销合同或相关协议复印件(含盖章页) |
3.药品质量与企业管理规范((略)分) | 3.1药品质量控制 管理 (4分) | 管理制度完备详细,药品采购、收货及验收、储存、出库复核、销售、运输过程的管理制度齐全,得4分,每少一项制度扣1分 | 4 | | 提供所有环节相关管理制度目录,经营管理记录,盖章企业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3.2药品运输储存环境条件控制(3分) | 能严格控制运输和储存环境中的温湿度条件,具备冷链温度监控系统 | 3 | | 温度监控系统的证明材料 |
3.3药学技术人员配备(3分) | 具有2名执业药师,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 3 | | 提供执业药师证明材料 |
4.现场演示 (5分) | 4.1现场 演示 (5分) | 供应商以PPT形式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略)分钟以内,内容需涵盖企业概况、供货能力、配送能力、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等核心模块。汇报结束后,专家组将进行5分钟的提问环节,供应商需即时作答。 汇报内容全面、逻辑清晰,数据支撑充分;提问应答准确、专业,体现较强综合能力; | 5 | | 提供PPT |
汇报内容基本覆盖要求,但部分细节不足;提问应答基本正确,但深度或创新性有限; | 3 | |
汇报内容缺失关键模块,逻辑混乱;提问应答模糊或错误,暴露明显能力短板; | 1 | |
未按时提交PPT或未参与现场汇报。 | 0 | |
5.服务 方案((略)分) | 5.1配送流程方案 ((略)分) |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 (略) | | |
5.2进度 方案 ((略)分) |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 (略) | | |
5.3质量控制与应急 方案 ((略)分) |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 (略) | | |
合计得分 |
说明:(略) 2.申报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份应加盖企业公章。本标准涉及的数据以申报企业本身数据为准。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分表的分值分配。指包含下限值但不包含上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