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依据
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略)]3号)、《自治区残联关于预提前下达(略)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略)〕(略)号)和《自治区残联关于提前下达(略)年残疾人事业领域自治区转移支付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略)〕(略)号)文件精神,我会将近期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略)年我区将对(略)名(自治区资金部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托养服务内容:(略)
三、申报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服务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侵害残疾人权益和其他违法行为记录;有爱心和责任心,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四、申报时间和所需材料
申报时间:(略)
所需材料:(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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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略)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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