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东部产业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宜高经科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 项目地址:(略)
2.3招标范围:(略)
2.4履约期限:(略)
2.5质量目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略)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5投标人(略)-(略)年的平均利润大于0(上传(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略)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略)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还应上传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或有效期内的银行信贷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略)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4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略)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略)
9.评标办法:(略)
(略).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