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略)﹞(略)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香城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工程交通安全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其他:(略)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略)
3.6其他要求:(略)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略)
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略)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略)%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略)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2月5日至(略)年2月 9日(略):(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6日9时(略)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