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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略)年2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标的物详情:(略)
该标的物详情见中锐价评字【(略)】第(略)号,如需查看完整版评估报告,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本院了解。
特别说明:
1、本拍卖的机器设备均按现状拍卖和交付。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已知和未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性能、机器设备安全性、隐蔽工程缺陷等)。
2、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建议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承担一切风险。
3、拍卖标的物的拆卸、搬运、运输等过程的所有费用、安全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示:(略)
对于本公告载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七、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起,必须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垫付的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合法申请退税,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八、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略)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十一、本院仅委托辅助机构制作公告、接受咨询、带意向买受人看样。辅助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过户等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司法拍卖辅助公司:(略)
咨询电话:(略)
附:(略)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略)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