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望春供销合作社基本户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略) |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需求:
| 序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需求 | 服务及合同期限 | 中标银行数量 |
| 1 | 宁波市海曙望春供销合作社基本户竞争性存放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自(略)年4月(略)日起至(略)年4月(略)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期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 1家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在宁波市海曙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或其在海曙区设置的一级支行。如属于同一家总行的分支机构有2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进入(海曙基层小型平台:(略)
(备注:(略)
3.2 公告发布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
3.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略)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略)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略)号),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