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0~6.(略))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小于(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除外)的装修或改造设计业绩。提供 1个得6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设计内容均以合同为准 ,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信息,提供可证明项目信息的合同备案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等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相关内容,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项目负责人业绩(0~8.(略))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小于(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除外)的装修或改造设计业绩。提供1个得8分,满分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项目负责人姓名、设计内容均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信息,提供可证明项目信息的合同备案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等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相关内容,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企业荣誉(0~2.(略))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奖项的得1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设计奖项的,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一次。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0~6.(略))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对本项目的现状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并提出改造出新的根本需求。(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方案设计(0~6.(略)) | 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现状有针对性的对各区域提出改造出新的内容、措施及指标等,满足各区域改造出新要求。(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总体设计思路(0~6.(略))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设计效果(0~6.(略)) | 对关键节点有深入的表述,外立面设计美观性,以及周边现有建筑风格和谐统一。(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针对性方案(0~6.(略)) | 针对本次本项目各区域改造内部的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解决措施。(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项目认知(0~4.(略))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空间环境及各区域内部现状情况等方面认识、分析的程度。(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进度计划服务(0~4.(略))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后续服务(0~4.(略))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成本控制(0~4.(略)) |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0~4.(略)) | 承诺设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0~3.(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人员(0~3.(略)) | 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其他不得分 。(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0~3.(略))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 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0~3.(略)) | 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 ,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0~3.(略)) | 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人员(0~3.(略)) | 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人员(0~3.(略)) | 造价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装修专业人员(0~3.(略)) | 装修专业人员2名:(略)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