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略)
(2)办理CA认证:(略)
(3)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 号);
((略))《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