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维创轨道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维创轨道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略)-(略)-(略)-(略)-(略)】FGQB-(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略)-(略)-(略)-(略)-(略)】FGQB-(略)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质量要求:(略)
2.4计划勘察设计周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②设计范围:(略)
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及消防、暖通工程、电梯、强弱电工程(含二次深化)、装饰装修工程、软装工程、绿色建筑、总平工程、交安工程(含标识标牌)、智能化工程、绿化工程、节能工程、装配式、海绵城市、BIM 等,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报告。
完成方案报规报建。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报规报建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技术文件编制、送审报批及调整修改等报规报建工作。
编制设计概算。负责在设计各阶段,按照招标人下达的限额设计指标,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满足限额设计指标要求。因设计原因导致不满足目标成本要求的,须无条件进行设计优化,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为止。
其他配合工作。包括施工全过程配合、配合完成设计概算评审等相关技术服务,确保项目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包含行政审查及技术图审、供电局方案施工图等相关审查)、配合变更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施工现场常规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2.6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略);
3.1.2信誉要求:(略)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略)
3.1.6业绩要求:(略)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或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或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略)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略)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略)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石木路(略)号
邮 编:/
联 系 人:熊先生(商务) 唐女士(技术)
电话:(略)(商务)(略)-(略)(技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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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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